• 加入收藏
  • 设为主页
通知公告
快速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5年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5-11-18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发挥系统优势,凝聚各方力量,深化重大问题研究,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认真履行为党献策重要职责。

二、选题方向

选题方向见《2025年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选题方向》(附件1)。课题申报原则上以方向性选题为依据,可结合实际,选择不同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拟题目。

三、申报要求

()申报项数

我校限申报1项。同时,鼓励积极参与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课题组,开展联合攻关。

()申报条件

1.各单位每一选题申报数量原则为一项,同一题目(或同一内容)不重复申报。

2.每名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本课题申报;每名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申报两项本课题。

3.已获立项的各类课题,不得同名或变相更名重复申报本课题。

4.课题负责人无在研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年度科研项目。

四、项目管理

(一)立项审批

课题申报工作结束后,组织课题评审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匿名评审。课题选题、论证质量和研究基础等综合考察较差的,将不予立项。

(二)完成时限

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须在一年内完成并提交结项成果,由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科研和智库工作处组织进行结项,对不符合结项要求、超出研究期限的课题作撤项处理。

(三)结项条件

课题完成后,须提交一份不少于6000字的研究报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达到结项标准:

1.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含CSSCI扩展版来源期(集)刊]公开发表,或在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行政学院)主办理论期刊,各部委主办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学习时报—党校(行政学院)通讯》除外)发表;县级党校的研究成果,在设区市及以上党报头版、理论版或在《山东党校报》发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大企业党校,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各分校、省属企业党校的研究成果,在设区市及以上党报头版、理论版发表;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省属高校党校的研究成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党报头版、理论版发表。发表成果须为1000字以上理论文章。

3.县级党校的研究成果,获县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大企业党校的研究成果,获市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各分校、省属企业党校、省属高校党校的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

课题负责人须为研究成果第一作者。获批的研究报告须通过中央级、省级、市级、县(市、区)级内参,或校(院)呈批件等正式渠道上报。

五、其他事项

1.各申报单位要加强组织指导,严格审核把关,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申报人要认真选题,加强论证,注重质量,如实规范填写申报材料。

2.恪守学术道德,注重科研诚信,凡在课题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者,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人当年及今后两年申报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各类课题的资格。

3.各单位要强化课题申报、研究、结项等全过程管理,既重申报立项,也要推动按期结项,确保课题研究质量。课题完成情况将作为今后申报分配名额的重要参考。

六、材料提交

1.申报课题需填写《2025年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申报书》(附件3,计算机填写,A4纸印刷)、《2025年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计算机填写,须匿名),经所在单位审核把关。

2.各单位汇总审核后,将纸质版2025年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申报书》(一式1份)、《2025年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论证活页》(一式3份)2025年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申报统计表》(附件5一式1份,加盖公章)报送至科研B217,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17时。

联系人:高尚君

联系电话:0537-3196050

电子邮箱:jnxykyc@126.com

科研处

2025年1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