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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著作出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6-30浏览次数:

有关单位

进一步规范成果管理,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加强学术诚信与学风建设,严肃学术风气,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促进我校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著作范围

1.学术著作是作者根据某一学科或领域的研究成果而撰写的作品。这些作品或在理论上有创新见解,或在实践中有新的发明,或具有重要的文化积累价值。

2.学术著作类别包含学术专著、学术编著、学术译著、古籍整理等,通俗理论读物、科普读物、教科书、工具书、音像制品、美术作品、文学作品等不在其列。

二、学术著作出版

1.签订著作出版合同前,申请人第一作者填写《济宁学院著作出版审批表见附件,其所在单位负责对著作进行学术价值、学术规范、思想政治立场、意识形态问题等审核并形成具体审核意见。

2.科研处依据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与宣传部分别进行审批备案,备案后由科研处宣传部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各留存1份。

3.著作出版后,由申请人科研处提供著作1,用于学校存档。

、权利与责任

1.所有署名作者对著作中使用的资料、研究成果和观点等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和法律责任。如证实有学术不端行为,则依据《济宁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细则济院政字[2016]129号处理。

2.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严格执行著作申请、推荐、审批程序,凡存在过时补签等情况不予备案。备案是著作使用的前置条件,具体使用解释权归相关管理部门。

联系金超

联系方式:0537-3196050;15054760309

科研处

                                 2022年6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