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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6-07-08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办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学前教育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推进我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决定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参照《2026年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可作微调,或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能力自行拟定题目。鼓励针对我省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开展研究,强化基础研究和实践应用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题”三类,专项分为专项重点和专项一般两类。其中,专项课题分为托育专项、学前融合教育专项。拟立项课题300项左右,其中重点课题16项,一般课题240项,托育专项22项(含2项专项重点课题),学前融合教育专项22项(含2项专项重点课题)。最终立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1.省内幼儿园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高等学校教师等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

2.课题负责人能够实质性地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3.重点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须具有承担并完成过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

(二)其他限定条件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

2.已获得2025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学前教育专项立项的负责人,不得再以负责人身份申报本年度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至多两项本年度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

3.凡主持的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本次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的,须在《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结项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6.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7.课题组成员(不含课题负责人)不多于10人。

四、申报数量

我校限报2项

五、申报程序

1.申请人根据选题和申报要求填写《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和《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活页》(附件3)。

2.各单位汇总审核后就,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申请活页》(一式三份)和《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至科研处B217,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以“学前教育课题+单位名称”命名截止时间为8月31日17时。

、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2年内完成,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二)申报对象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如已获立项将给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人:高尚君

联系电话:0537—3196050

   箱:jnxykyc@126.com

科研处    

2026年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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