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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4-11-04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工作,加强立项项目过程管理,确保研究实效,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规办〔20154号)相关规定,现就做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结项对象

正常研究期限内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结项要求

1.课题研究的主件要求: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并提交正规网站的查重报告。

2.课题研究的附件要求: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支撑总报告的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应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相关研究成果须独家注明,如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称)成果,课题编号:×××。

3.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要求:课题开题、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等过程管理材料,要规范、严谨、科学。其中,过程材料的时间、主持人签字、专家签字等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教育科学课题)。

4.《教科研成果专报》稿件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课题须在研究期限内(含结题)至少提交一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科研成果专报》(要求及标准格式见附件),省教科院将通过专业评价,根据稿件质量进行奖励(奖励办法见附件)。

请各管理单位统一汇总,并将成果专报+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总文件包或邮件主题命名为: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科研成果专报+管理单位名称。子文件夹命名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工作单位+成果专报。电子材料、纸质材料的顺序要和汇总表顺序一致。

三、工作要求

1.报送时间。申报人在111517时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B217室。

2.报送方式。依照课题管理办法,由各学院按照课题类别汇总后分别报送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内,注明“教育科学规划”字样,详细写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结题材料(一式1份、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单独装订)、加盖公章的“结题汇总表”(1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以上材料均需发送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邮件1(总文件包或邮件主题)命名为: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管理单位名称,子文件夹命名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工作单位+结题材料。除结题汇总表为excel格式外,其他均为word格式。

3.所有超过研究期限、未办理延期申请的课题,以及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未结题的,均予以撤项。请相关单位填写撤项项目统计表,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含结题材料、教科研成果专报)一并发至科研处邮箱。

4.各管理单位应按照各管理单位应按照《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规办〔20154号)相关规定认真组织鉴定工作,对过程材料和结题成果严格把关,把关不严的,记入管理单位工作水平和信誉档案。

5.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定期开展逾期未结项课题清理工作。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含主动要求撤项),自撤项之日起,3 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教育规划研究课题。省教科院将根据撤项情况相应核减管理单位申报数额。

联系人:金超

联系电话:0537-3196050

电子邮箱:jnxykyc@126.com

科研处

202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