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规定,为规范、有序做好鉴定结项工作,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于每年的3月、11月的20日之前,统一受理省重点课题的鉴定结项手续,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一、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承担者完成项目研究后,按要求填写《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同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按规定在系统中提交结项材料进行结项。本年度第一次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1月11日17:00,逾期不予处理。
上传系统时请将下列材料合并成一个电子文档:
1、课题申报书;
2、立项证书复印件;
3、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
4、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二、项目鉴定可采用专家会审、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鉴定专家不得少于3个单位。
三、发放证书。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于每年的4月、12月,对提交的项目鉴定结项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于30日内发放签署意见的《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联系人:金超
联系电话:0537-319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