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检验我校“十三五”学科平台、科研团队建设成效,根据《关于印发济宁学院学科平台建设计划的通知》(济院政字[2017]1号)、《济宁学院科研型示范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济院政字〔2018〕34 号)、《济宁学院技术应用型示范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济院政字〔2018〕79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学校学科平台、科研团队建设项目考核验收工作,同时进行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基地的预验收工作。
一、验收对象
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理论物理计算实验室;
山东省“十三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研究中心;
济宁学院学科平台——智能制造研究院、安全工程技术中心、基础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中心、资源开发与高值化利用工程中心;
济宁学院科研型示范团队、技术应用型示范团队
二、验收形式
书面报告、会议评审。
三、验收工作安排
1.自评阶段(2021年3月10日——2021年4月10日):各学科平台、科研团队根据设定的目标任务,对立项建设以来的组织管理、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成果、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填写济宁学院学科平台、科研团队考核表(附件1)、撰写自评报告(附件2)、“十四五”学科平台建设规划(附件3)。
2.学校考核阶段: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会,由专家组经过初评、听取现场汇报,最终确定考核结果。现场汇报和考察时间初步定于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请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真实反映建设绩效及运行状况,并对“十四五”学科平台建设工作进行规划。
2.各项成果时间范围为:立项时间——2020年12月31日。
3.年度考核表、自评报告、建设规划及相关附件材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请于2021年4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B21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
联系人:胡彦营 电话:3196050
科研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