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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三五”学科平台、科研团队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3-10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全面检验我校“十三五”学科平台、科研团队建设成效,根据《关于印发济宁学院学科平台建设计划的通知》(济院政字[2017]1号)、《济宁学院科研型示范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济院政字〔201834 号)、《济宁学院技术应用型示范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济院政字〔201879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学校学科平台、科研团队建设项目考核验收工作,同时进行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基地的预验收工作。

一、验收对象

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理论物理计算实验室;

山东省“十三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研究中心;

济宁学院学科平台——智能制造研究院、安全工程技术中心、基础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中心、资源开发与高值化利用工程中心;

济宁学院科研型示范团队、技术应用型示范团队

二、验收形式

书面报告、会议评审。

三、验收工作安排

1.自评阶段(2021310日——2021410日):各学科平台、科研团队根据设定的目标任务,对立项建设以来的组织管理、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成果、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填写济宁学院学科平台、科研团队考核表(附件1)、撰写自评报告(附件2)、“十四五”学科平台建设规划(附件3)。

2.学校考核阶段: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会,由专家组经过初评、听取现场汇报,最终确定考核结果。现场汇报和考察时间初步定于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请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真实反映建设绩效及运行状况,并对“十四五”学科平台建设工作进行规划。

2.各项成果时间范围为:立项时间——20201231日。

3.年度考核表、自评报告、建设规划及相关附件材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请于2021410日前报送科研处B21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

联系人:胡彦营 电话:3196050


科研处

20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