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提升学科建设整体水平,推进转型发展和特色发展,学校决定启动“十三五”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见《济宁学院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济院政字[2012]121号)(山东省教育厅没有出台相关的新文件,暂且按照原文件执行)。
二、申报层次与数量
校级重点学科分为强化建设和一般建设两类,强化建设的重点学科拟评审2-3个,一般建设的重点学科拟评审3-5个;
校级重点实验室分为强化建设和一般建设两类,强化建设的重点实验室拟评审1-2个,一般建设的重点实验室拟评审2-3个;
校级人文社科基地拟评审1-2个;
三、申报要求
(一)请填写相关申报书,见附件。
(二)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三)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要进行科学论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科研项目、成果及奖项,须提供与申报书中所填报信息一致、并已录入“济宁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的支撑材料。
(四)请各单位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2份及支撑材料一式1份报送科研处B217,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jnxykyc@126.com。联系人:王江峰,电话:3196050
科研处
201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