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提升体育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在群众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先导和支撑作用,国家体育总局设立全民健身研究领域课题,围绕全民健身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共性问题开展研究。为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课题承担单位和负责人,调动全社会科技力量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依据总局课题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5年全民健身研究领域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
围绕《2015年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研究领域课题招标指南》(见附件)确立的研究方向及相关研究内容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的组织与实施;
(三)必须征得课题参加者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课题第一申请人正在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不得超过2项(含2项);
(五)课题申请人应围绕所申报的研究领域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参与过相关领域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或出版过相应的专著;
(六)围绕体育工程研究领域开展课题申报,课题申请人应在前期围绕所申报的研发项目,获得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预期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产业化成熟度,可进行示范应用。
三、申报程序
申报课题须于2015年11月2日前从网上提交申报书(国家体育总局网站点击进入),并将课题申报书一式2份(双面打印)以及前期研究证明材料一式1份报送科研处;
四、评审及立项
科教司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研课题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题,课题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在同意遵守国家体育总局相关科研管理规定前提下签订计划任务书,并实施课题研究工作。课题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重点资助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一般资助项目资助经费约为5万元。
五、有关要求
(一)请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立即给予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国家体育总局科研课题。
(三)名额分配及要求:
1.总局直属科教单位和共建体育学院每单位申报课题不得超过10项,其余每单位申报不得超过3项(我校指标为3项)。申报重点资助项目应不超过所申报项目总数的三分之一,并在申报书封面类别一栏中予以标注。
2.为鼓励纳入“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的中青年科研人员参与课题申报,“百人计划”人员不占单位申报名额。
3.一般资助项目的申报以45岁以下一线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为主。
(四)课题完成时限为2年。
科研处
201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