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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4-01-11浏览次数:

 

为做好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在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二、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三、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书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五、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注意事项

1、结题报告应先在网上提交,单位审核通过方可打印纸质材料。报告提交后,请注意查看系统状态。对存在问题的报告,将在系统中给出修改意见并予以撤回,请按照意见要求尽快修改后重新上传,等待再次审核。

2、针对结题报告上传后图片无法显示,特别是化学方程转化不正确的问题,建议负责人将图片、公式等转换成JPG,GIF格式再上传。并请在上传后立即自行检查报告格式,如有图片、公式显示不全及时通知学术部撤回修改。

3、填写经费决算表请注意:确保每一项经费支出后都有备注的文字说明。

4、纸质报告提交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请在“项目负责人承诺”、“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说明表”三处签字。“经费决算表”财务负责人、“经费使用说明表”财务部门意见两处请到学校财务处盖财务章。“经费使用说明表”审计部门意见请到审计处盖审计章。

5、各学部有特殊要求的应严格执行。

6、关于结题报告的附件材料:随纸制结题报告,提供所要求和其他必要的材料。

(1)提供不超过6篇代表性论著的原件或复印件,其余论著提供首页和有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的复印件。装订顺序须与研究论著目录中的排序一致;

(2)已录用的稿件除首页和标注页之外,须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复印件;

(3)大会特邀报告须提供邀请函以及会议文集有关目录的复印件;

(4)研究成果附件(科学技术鉴定证明书、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的复印件),装订顺序须与研究成果目录中的排序一致。

 

六、时间安排:请与2014220前登录ISIS系统提交结题报告及相关材料,并于2014222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B210

联系人:胡彦营

 

科研处

201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