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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4-01-09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2014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资助经费项目用于支持省直属高校中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申请的科研项目,其他高校只能申请自筹经费项目。

(三)高校科研计划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

今年科研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为:资助经费项目科技类和人文社科类各4项,自筹经费项目5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普通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提出的项目申请。

(二)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文件可登录科研处网站政策法规栏查看)

(三)各高校申报的资助经费项目中,项目负责人年龄在40岁(197411日后出生)以下的科技计划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须分别不少于申报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二。

(四)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

(五)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科技查新报告原件,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六)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项目完成率连续两年低于30%的高校。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电子版发送至E-mail: jnxykyc@126.com。(因对相关表格进行了修订,请务必重新下载)。

(二)在报送申请书同时填写2014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和《2014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4),电子版发送至E-mail: jnxykyc@126.com,不必提交纸质版。

(三)请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信息。

五、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 20142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过期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报送地点:欧克咖啡二楼(海关生活区西供销路路口往北20米路西)

联系人:胡彦营(科技)、霍雨慧(人文社科)

六、在研项目填写年度进展报告

教育厅同时对在研的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在研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进展报告(附件5及6,一式二份)报送科研处。材料上交时间为(224日上午8:30—11:30)。除已提交结题材料者不必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外,其他在研项目均需提交进展报告。

 

 

 

科研处

20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