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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介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与应用优秀作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9-11浏览次数:

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不断提升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结合《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贯彻落实,山东省社科联拟在全省范围内推荐介绍社会科学普及与应用优秀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社科普及研究和决策应用研究并重,推进理论创新成果的普及应用,推进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交叉学科成果的普及应用,推进世界前沿文明成果的普及应用,通过推荐工作,引导、鼓励广大社科工作者积极创作文化精品,不断满足干部群众科学文化知识需求。

  二、评选范围

  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社科工作者出版、发表的社科普及作品,均可推荐。推荐分为著作类、视频类二个类别。

  (一)著作类社科普及与应用作品: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图书(包括著作、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等)、社科普及丛书(或称文库,每个选题各自独立成册)。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套书(几本为一套,合成一个体系),每套为一种,只有全部完成出版后方可参评。

  (二)视频类社科普及与应用作品:制作者必须为该视频的制片人或是导演,单位则为该视频的制片单位或出品单位。制作者应拥有作品的全部完整版权与邻接权,或得到视频内容与资料版权所有者的授权与许可。视频类科普作品系列讲座,需要全部播放出版后方可参评。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社科普及与应用优秀作品,不再予以推荐;外文和少数民族文字社科普及与应用作品不参加推荐

  三、推荐作品时限

  著作类社科普及作品需在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出版、发表或结题完成。视频类社科普及作品本次不规定起始时间,参赛作品需是在2018年6月之前发布或完成的成片。

  四、推荐条件

  凡参加推荐的作品应当通俗易懂,具有丰富的知识含量和较高的普及价值,已经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凡对因著作权、作品中音乐、影像等元素使用权、受访人肖像、隐私权等问题所产生的纠纷,均由推荐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一)著作类成果

  1.政治方向正确。坚持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以“两个巩固”为根本任务,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2.内容丰富。内容含量丰富,有较高的知识价值与传播价值。重点是宣传普及党的创新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沂蒙精神等红色基因传承发展等为主要内容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

  3.社会评价好。特色鲜明,发行面广,社会评价高,受众反映好,能够担负起“举旗帜 聚民心 育新人 兴文化 展形象”的历史任务,在推动提升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方面有新效果。

  (二)视频类成果

  1.思想性强。坚持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以“两个巩固”为根本任务,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扣社会脉搏,展现时代风貌。

  2.艺术性强。符合社科普及视频艺术传播规律,通过视频时空的创造、镜头节奏的形成、叙述方式的转换等艺术手段,清晰表现视频主题。

  3. 观赏性强。语言通俗易懂,表现手法独特,摄制精良,能在较短时间内吸引观众注意,激发普遍情感共鸣,有较好的观赏性。

  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五、推荐成果使用

  (一)从所有推荐作品中分别遴选出山东省十大社会科学普及应用优秀著作、山东省十大社会科学普及应用优秀视频,纳入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文库,由省社科联负责向全省推介阅读或浏览。其中,选出部分作品,推荐为全国社会科学普及应用优秀作品;另选出部分作者作为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推荐人选。

  (二)从所有推介作品中分别遴选出若干项优秀著作、优秀视频,由市社科联负责向其作者所在市推荐阅读或浏览。

  (三)从所有推荐作品中分别遴选出若干项优秀著作、优秀视频,由县(市、区)社科联向其作者所在县(市、区)推荐阅读或浏览。对推荐阅读的作品颁发证书。

  对优秀社科普及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设置如下:十大优秀社科普及著作10000元/部,十大优秀社科普及视频10000元/部。

  六、具体要求

(一)山东省(含中央驻鲁单位、机构)各教学单位、社会科学研究、社科类社会组织和实际工作部门受理本单位的社科普及作品申报工作,将集中审核通过的作品送至省社科联科普部。其中,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高校每单位限报5项,其他高校、党校、社科院以及省辖市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和实际工作部门每单位限报3项,职业院校每单位限推荐1项。

我校推荐指标为3项。

  (二)著作及文章类申报人应填写并打印《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优秀作品推荐表》一式2份,《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优秀作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一式10份,作品原件5份,一起装入贴有《推荐表》封面的档案袋内统一报送。

  视频类作品申报人应提交《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与应用优秀作品(视频类)推荐表》一式2份,不需要提交《活页》,参评视频DVD样带5套,支撑材料2套,内容梗概10份(1000字以内),高清电子版画面(JPEG格式)。所有视频资料均为480P及以上的标清或高清视频数据光盘,不接受DVD视频格式光盘,提交人报名前取得的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一并提交,提交之日被认定为授权使用。组织推荐时,须经单位负责人在推荐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 凡推荐的作品及其材料,由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普部留档,不退还本人。

  七、报送时间

    请于2018年10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B21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