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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宁学院“十三五”学科平台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9-25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科平台:

根据《关于印发济宁学院学科平台建设计划的通知》(济院政字[2017]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学校“十三五”在建各类学科平台开展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理论物理计算实验室;

山东省“十三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研究中心

济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济宁市光催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济宁市生物氢烷气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济宁市特色农产品高值化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济宁市智能电液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济宁市纳米材料与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济宁学院学科平台——智能制造研究院、安全工程技术中心、基础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中心、资源开发与高值化利用工程中心

二、检查和评估形式

书面报告和专家会议评议

三、检查工作安排

1.自评阶段(2018年10月8日——2018年11月30日):各学科平台根据各建设项目设定的计划和进度,对各个建设项目就平台建设、发展规划、学术交流、科学研究、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填写济宁学院学科平台中期检查考核表(附件1),并形成学科平台的自评报告(附件2)。

2.学校评估阶段: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学科平台的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进行初评,平台负责人进行汇报,评审专家根据汇报和现场抽查和考察,最终确定评估的结果,现场汇报和考察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 本次检查和评估工作是为了深入了解和掌握我校各学科平台的整体运行状况,帮助解决学科平台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各学科平台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平台的绩效及运行状况。

2. 自评报告和考核表(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请于2018年11月30日前报送科研处B21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

3. 所填报各项成果年限范围为平台启动建设至2018年底。

 

联系人:胡彦营

电话:3196050

 

 

科研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