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教职工:
根据《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专利申请质量,促进高价值专利的培育和转化,切实推动我校知识产权工作良好有序发展,我校新修订了《济宁学院专利管理办法》(济院政字〔2021〕70号)。发明人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
专利申请前评估流程具体如下:拟申请专利的发明人首先应填写《济宁学院专利申请前评估表》(详见附件1),经所在部门单位评估并签字盖章后,将评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B216室,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填写或评估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以向科研处咨询。
联 系 人:王帅
联系电话:0537-3196050
科研处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