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2025年度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25年度立项项目;2024年度延期项目
二、结题方式
结题分三个批次进行集中受理,分别于2026年9月14日前、10月14日前、11月22日前,请选择相应批次提交结题申请书(附件1),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胶装一式三份)至科研处邮箱及行政楼B212,均由科研处统一报送,含涉密内容或敏感信息的保存至光盘,随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三、其他要求
1. 结题材料须与任务书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一一对应,支撑材料真实、完整、可追溯。
2. 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5万字且查重率低于20%,否则视为未完成考核指标。
3. 研究报告后面依次附结题支撑材料,详细版查重报告和AIGC查重报告,胶印胶印在结题申报书里面一并提交。
4. 无正当理由未在项目任务书约定时间内提交结题申请的视为科研失信行为。对确需延期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在结题验收期内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科技局备案,延期时间自合同截止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
5. 结题验收材料中出现重复率高于(含)20%、主要观点剽窃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山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鲁科字〔2024〕84号)等规定处理。
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
联系人:师晓楠
联系电话:18060985801
科研处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