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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6-08-25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启动2026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组织方式

(一)本次申报项目分为软科学、产业升级、黄河流域生态环保和高质量发展、安全生产及应急防控专项、农业和社会科技(含医养健康类)和产学研合作6个类别。各类别重点领域方向见附件1

(二)项目采取竞争择优形式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的关键技术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适用性。

(二)项目申报单位具备健全的财务与管理制度。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承担项目的经济能力。所申报项目应具备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预期效益,评审专家对项目效益评判情况作为项目论证的重要衡量条件之一。

(四)项目申报单位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鼓励申报单位通过技术引进、与国内外科研机构联合研发等方式开展技术创新。

(五)项目申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处罚;截至项目申报时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不存在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等情形。

(六)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不实的,不得参与项目评审并记入信用档案。

(七)项目须按期结题验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八)2025年度已立项的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承担企业、累计2项以上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未按期验收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计划申报。本年度只能申报或参与申报一项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校、科研机构上述限制对象为项目负责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九)符合2026年重点研发计划各类项目重点领域方向。

(十)应当具备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项目负责人自主申报,下载填写《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确认无误后于831日前提交至科研处邮箱进行形式审查。

二)审核推荐。由科研处统一进行形式审查。审核通过后,请申报人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科研处:纸质版申报书(附件2)一式一份,于9116:00前报送至行政楼B212电子版材料(含申报书(附件2PDF版和Word版)、《推荐汇总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项目课题组成员汇总表(申报软科学项目须填写,附件4)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推荐函由科研处汇总后统一出具,无需申报人单独提交。

(三)评审立项。申报材料由市科技局组织评审,择优经公示后予以立项支持。

四、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师晓楠 3196050

为便于交流,建立了申报联络群,请与师晓楠联系入群。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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