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7〕57号)规定和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意见,经省委宣传部同意,第十四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于2026年6月启动。本届“泰山文艺奖”评选艺术作品奖、文艺理论和评论奖、艺术突出贡献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各门类作品一般分别不超过5件,艺术突出贡献奖不超过2人。请于7月17日将参评作品1件及《第十四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作品申报表》《第十四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突出贡献奖申报表》一式3份统一报送科研处,确定推荐作品和人选后根据第十四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实施方案和各艺术门类评选细则要求提交完整申报材料。
联系人:高尚君
联系电话:3196050
附件1:第十四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作品奖、文艺理论和评论奖、艺术突出贡献奖评选实施方案.pdf
附件2:第十四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各门类评选细则.pdf
附件3:第十四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作品申报表.docx
附件4:第十四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突出贡献奖申报表.docx
科研处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