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学术发展的生命线。为深入落实国家关于科研诚信建设的最新要求,强化科研人员诚信意识、规范科研行为、防范学术不端,营造求真务实、严谨自律、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推动学校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6〕19号)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恪守科研诚信 弘扬学术新风
二、活动时间
2026年5月
三、重点任务
(一)活动动员部署与学习传达
各单位研究本单位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方案,部署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24号)等文件规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
1. 各单位要通过专题讲座、入职培训、主题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聚焦科研工作全流程风险点,解读科研诚信相关法规,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各类相关活动。
2. 组织新入职科研人员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引导全体科研工作者明晰行为边界、筑牢思想防线。
3. 利用学院网站、公众号、工作群等平台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三)开展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对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中五类主体违规情形的规定,对近年来科研人员发表的论文、授权的专利、立项及结题的科研项目、使用的科研经费等进行全覆盖自查自纠。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及时开展科研诚信提醒谈话,督促教育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条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全面整改。
(四)成果总结报送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请于5月29日前将自查表(附件1)及活动总结报告(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处B217,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
联系人:金超
电话:0537-3196050
附件:
1. 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表
2. 科研诚信承诺书
3. 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告模板
4. 科研诚信建设相关政策法规
科研处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