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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成果找市场)项目指南建议常态化征集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6-04-07浏览次数:

各学院:

近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成果找市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鲁科字〔202623号),并发布《关于开展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成果找市场)项目指南建议常态化征集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相关项目指南建议常态化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本次仅针对省内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类指南建议征集,聚焦我校现有科技成果在山东省内的转化应用,推动优质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端,形成落地实效。

二、核心要求

(一)成果资质标准

1. 时效要求:科技成果原则上为近5年内产生,或初始成果产生后近5年内持续开展研发活动。

2. 质量要求:需具备较高创新性、先进性、成熟度和市场应用前景,处于需后续开发、熟化、应用的转化阶段,预期转化后将在省内形成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工艺等。

3. 权属要求:成果权属明晰无争议,须提供相应权利证书(如专利证书、软著登记证书等)或行业管理部门审批证书等证明材料;若为多单位共有成果,需提前明确权属分配及转化收益分配方案。

(二)填报流程

1. 我校科研团队或教师拟填报指南建议的,需严格按照要求填报《成果找市场指南建议征集信息表》(见附件),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

2. 经审核通过后,统一通过省科技云平台“重大创新任务指南建议征集”功能模块开展填报,需以学校单位管理员账号或单位法人账号登录省科技云平台系统进行填报和提交。

(三)其他重要事项

1. 根据省科技厅2026123日《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创新任务建议常态化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已提报并入库的成果转化类指南建议,无需重复提报。

2. 省科技厅将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分批发布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请各学院持续关注,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团队主动申报,抢抓政策扶持机遇。

三、工作安排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本学院科研团队梳理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做到应报尽报。

2. 严格做好材料审核把关,重点核查成果时效、权属证明及填报信息准确性,确保申报材料质量。

3. 本次征集工作长期有效,各学院可根据成果成熟度,按程序及时组织填报提报;科研处将全程提供指导与协调服务。

四、联系方式

1. 校内业务咨询:科研处 王帅 联系电话:05373196050

2. 省科技厅咨询(省内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类):053151751105

3. 平台技术支持:053151751080

五、附件

《成果找市场指南建议征集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