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引导全市社科工作者聚力理论创新与对策研究,市社科联与市委社会工作部决定联合设立2026年度市社科规划“新时代济宁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合作专项,着力推出一批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高质量成果,为推动新时代济宁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学理支撑与智力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数量
本年度专项拟立项课题15项,无经费资助。
以下所列选题均为具体选题,申请人须按原题申报。
1.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研究
2.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与作用发挥研究
3.新就业群体思想政治引领路径研究
4.新就业群体关爱凝聚与权益保障机制研究
5.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路径研究
6.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济宁市“232”产业发展路径研究
7.党建引领基层协同治理的实践路径研究
8.提升村(社区)议事协商路径与机制研究
9.新时代人民建议征集质效提升路径研究
10.社会工作档案规范化建设与基层治理效能提升研究
11.数字赋能基层治理路径研究
1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赋能基层治理路径与机制研究
13.夯实社会治理文化根基路径研究
14.信用体系建设赋能社会治理路径与机制研究
15.“一老一小”等群体关爱服务与基层治理融合发展研究
16.“社会工作+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嵌合驱动基层治理效能提升研究
17.医务社工服务融入基层治理的路径与实践研究
18.志愿服务供需匹配与效能提升机制研究
19.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构建研究
20.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专业化发展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3.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注重科研诚信,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无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
4.申请承担规划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应是济宁市域内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专业工作人员和实际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行政管理人员应是副科级以上职务。凡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须经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或单位分管领导书面推荐,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
(二)推荐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2.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3.对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统一提交,对申请人的业务能力、科研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和信誉保证。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要求
1.本课题由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请人可通过各县(市、区)社科联、所在高校社科联、市直部门(单位)和市级社会组织等推荐单位集中申报。
2.每项课题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同时还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申报2个以上课题。已承担市社科规划项目研究课题(不含“乡村记忆·记录村史”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新的课题,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1个课题。
4.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多头申报。
5.我校限推荐4项。
6.本课题不接受市外申报。
(二)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1.课题研究时限为5个月,从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算起,延期即作废。
2.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项: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或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理论文章,篇幅不少于2000字;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6000字,必须通过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四、项目评审
济宁市社科联与中共济宁市委社会工作部共同组织立项评审,择优立项。评审结果通过济宁社科联网站和公众号发布。
五、项目管理
获准立项的项目,按照《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
校内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1)。
2.各单位汇总并审核申报材料后,将《申报书》(一式实名,三份匿名)和《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B217,电子版(申报书为Word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7时。
联系人:高尚君
联系电话:0537-3196050
邮箱:jnxykyc@126.com
科研处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