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启动2025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组织方式
(一)本次申报项目分为产业升级、黄河流域生态环保和高质量发展、安全生产及应急防控专项、农业和社会科技、产学研合作5个类别。各类别重点领域方向见《2025年度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领域方向》(附件1)。
(二)项目采取竞争择优等形式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与管理制度,原则上应为成立1年以上(含1年)的企事业单位及新型研发机构。特殊原因需放宽限制的,须经专家出具意见并报市科技局审议。
(二)申报单位及科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遵守国家土地、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承担项目的经济能力,所申报项目应具备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预期效益。
(四)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鼓励申报单位通过技术引进、与国内外科研机构联合研发等方式开展技术创新。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1%,其中制造业企业不低于3%。
(五)项目申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处罚;截至项目申报时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不存在“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等情形。
(六)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不实的,不得参与项目评审并记入信用档案。
(七)项目须按期结题验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八)2024年度已立项的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承担企业、累计2项以上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未按期验收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计划申报。本年度只能申报或参与申报一项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校、科研机构上述限制对象为项目负责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申报人下载填写《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和《2025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
(二)审核推荐。《申报书》胶装,一式一份,于11月5日12:00前将纸质版报科研处B217。同时发送电子版《申报书》(PDF格式)和《汇总表》(Excel格式)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审立项。申报材料由市科技局组织评审,择优经公示后予以立项支持。
联系人:师晓楠 韩 立
联系电话:0537-3196050
邮箱:jnxykyc@126.com
科研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