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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启动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8-12浏览次数:

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项目采取“项目制”申报。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获批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本年度起,项目评审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部分,通过初审的项目将另文通知参加复审(现场答辩)。通过复审后的项目即可立项,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原则上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获得资助3年,执行期内累计选派一般不超过20人。有关项目实施办法请见附件1

本项目申报启用在线申报方式,请各单位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线上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相关学院一般作为申报个体申报,各单位负责国家公派留学的职能部门(一般为国际处、人事处、研究生院等)作为受理单位审核后上报,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2-4

二、申报时间与要求

1. 申报新项目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101414时是受理单位上报截止日期,而非申报学院的材料提交日期。请受理单位在时间安排上留有余量,务必在截止日期前上报。一旦超过截止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

如单位尚无受理权限,或已是受理单位但尚无“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的项目管理权限(单位可自行登录https://sa.csc.edu.cn/manager 查询),请务必在2025920日前将《申请受理单位“项目管理”权限信息表》(附件5)发送至ouyafei7@csc.edu.cn申请开通权限。

2. 项目执行期内的单位

执行期内的项目需提交年度总结报告,执行期满三年项目需提交执行期总结报告。各单位请于20251010-1414时提交。以上材料将由专家进行评估,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未能按时提交报告的项目将被暂停资助。

执行满三年项目如希继续执行,需作为新项目重新申报并参加专家评审。执行期内的项目应严格按照获批结果实施,不得任意调整选派计划(如留学单位、选派规模等)。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单位须按照新项目的要求重新申报并在公函中予以说明。此项目同样需参加专家评审,如新项目获批,原有项目将立即终止。

三、相关后续工作

项目立项结果将于202512月底前在信息平台公布。各单位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立项结果并下载立项材料。结果公布后,请各立项单位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第一批人员申请时间为20263100-1414时,第二批人员申请时间为910-614时。

四、其他

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根据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需求,认真做好项目设计。该项目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以培养智库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尤其支持针对某一地区某一领域的深耕式研究。其他具体信息请登录“2026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80)查看。

工作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

事务部联系:联系:朱蒙,传真:010-66093929,电话:010-66093574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101414时。

科研处联系人:高尚君,联系电话:0537-3196050

邮箱:jnxykyc@126.com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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