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就202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集中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本次集中申报的省基金项目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B类、C类)、面上项目。项目执行期3年。
(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
支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研究,培养一批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全职在岗人员;
2.2025年1月1日男性未满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未满43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4.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未获得过国家级领军人才计划资助。
(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
支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学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研究,促进创新型青年人才快速成长。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全职在岗人员;
2.2025年1月1日男性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4.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含海外项目);未获得过国家级领军人才计划及其青年人才计划资助。
(三)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
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省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自由探索或目标导向的创新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全职在岗人员;
2.2025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四)面上项目
支持科学技术人员围绕我省产业技术需求开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较为深入的科学研究,推动符合我省战略需求的重要领域取得突破。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全职在岗或全时双聘人员;
2.项目执行期满之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1967年10月1日后出生);
3.具有从事所申报领域的研究经历;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二、申报要求
(一)限项要求
同一科研人员同一申报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暂未启动申报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等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参与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每名科研人员用于在研和在申报省级项目的年度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在省科技厅其他限项范围内的不得申报。以上限项要求通过申报系统自动识别限制。
(二)支持方向
与人工智能、“元宇宙+”、生命科学、未来网络、量子科技、技能作业机器人、深海深地深空、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工业母机、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现代海洋、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盐碱地综合利用等10个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中基础研究重点支持方向联系紧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不属于以上领域的项目,也可申报。
(三)申报人要求
1.不受理博士后、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的申报人申报省基金项目。在职人员身份进站博士后可依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为省基金依托单位。
2.有省基金项目执行期满应验收但未进入验收程序的项目负责人,暂停省基金项目申报。
3.申报人应科学填写项目内容,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时填写的相关内容将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
4.参与人员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不超过2家。依托单位须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盖章)并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联合申报协议应覆盖全部项目周期。
5.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报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如发现多头或重复申报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6.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7.如项目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等相关问题,申报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以附件上传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8.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禁止公开的涉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及需脱密后提交。
(四)面上项目实行依托单位限额申报
根据每个依托单位近2年获批立项国家基金面上项目数量、省基金面上项目数量,基础研究平台建设情况,省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及结题工作开展情况等,计算得出各依托单位可申报面上项目数量。各依托单位可登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在“依托单位管理”菜单栏查询本单位限额数,在此基础上择优遴选。
(五)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直接给予”政策
1.申请“直接给予”政策条件
符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报条件;博士毕业于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或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院所(按最新版本,名单见附件2),自2023年1月1日起首次全职来鲁创新创业。
2.按照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的证明材料
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不低于3年的劳动合同。博士毕业12个月以上签订工作合同的还需提供空档期非在鲁工作(学习)证明。
3.支持方式
其他项目,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给予省财政资助。达到会议评审条件,给予立项并资助。待资助结果公布后,对未达到会议评审条件的,根据依托单位出资意愿,可由依托单位实施自筹经费项目,纳入省基金自筹经费项目立项清单。
三、依托单位职责
1.依托单位应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负责,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项目申报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依托单位应规范程序,择优遴选面上项目,在单位内部对遴选确定的项目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进行审核提交。公示应提供申报人及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对符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直接给予”政策的,依托单位应在单位内部对符合申报要求、证明材料完备的申报人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进行审核提交。
公示应提供申报人及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入职所属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依托单位应对入职所属情况严格审核,对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申报人作出撤项处理;对申报单位,阶段性或永久取消省基金依托单位资格。
4.本批次项目执行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有关规定。依托单位应制定内部管理规定,并报省科技厅备案。对于之前已备案但重新修订的,应及时重新备案。
四、申报工作安排
(一)系统填报。申报人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使用省政府统一服务门户注册的个人账号在线填报。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至省科技厅。
(三)时间安排。系统填报从2025年4月10日(周四)10:00开始,我校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7日(周三)17:00。请项目申报人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
科技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51080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531-51751109、0531-51751138
科研处联系人:韩立,196050
附件:
1.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院所名单
科研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