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度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济社规办字﹝2024﹞1号)和《2024年度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济宁市社科规划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成果要求
课题要有完整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课题研究成果在报送有关部门、领导或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4年度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及立项编号。
二、需提交材料
1.《结项鉴定书》(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4份(其中1份匿名)。
2.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式2份(其中1份匿名)。鉴定成果要符合《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规范》(见附件2),并装订成册,不能为活页。
3.2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摘要1份,5000字以内的成果压缩版1份。
4.成果转化情况证明材料(获奖课题,公开发表课题,被党政机关和各有关部门采纳吸收的课题)1份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研究成果如出版,提供样书1本。
5.申请免于鉴定的证明材料,1份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免于鉴定的成果须经评审专家认定。
以上材料需附电子版。所有材料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外面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等(见附件5)。
三、结项评审
市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统一进行结项评审。结项合格发放结项证书,如结项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或经市社科联批准延期结项仍未完成的,将予以撤项处理。
在开展2024年度课题结项评审工作的同时,对2023年度延缓结题的项目同时进行结项。
四、其他事项
1.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需填写《济宁市社科规划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经申报单位核实后盖章,报送市社科联。所有课题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过一年。延期一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2.不按期结项的课题不能参加市社科规划项目评优工作。
3.济宁市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征稿启事。(见附件4)
注意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21日11:00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B217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金超
联系电话:0537-3196050
邮箱:jnxykyc@126.com
科研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