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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8-24浏览次数:

各学院:

现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及资助金额

每批次托举工程实施周期为2年,按照每位托举人每个实施周期5万元标准给予经费支持。我校最多推荐3名候选人。

二、推荐候选人条件

推荐的托举工程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2.年龄在32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全职在山东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女性或医学领域的被托举人年龄放宽2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4.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2022年1月1日后),合同签订期限一般应包含一个实施周期(至2026年12月31日前)。

5.应确定至少1名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专家作为培养导师,承担对被托举人的指导、扶持责任。

6.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以及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的青年科技人才不作为推荐对象。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版材料报送。各学院汇总《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于2024年8月28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校内遴选。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评价,按推荐限额组织网上申报。

3.纸质材料报送。将《推荐表》纸质盖章件(带系统生成水印,原件1份,复印件8份)于2024年9月8日前交至科研处B217。

附件:

1.《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2.  候选人推荐表


联系人:韩立

联系电话:0537-3196050

邮箱:jnxykyc@126.com

科研处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