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在济宁市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牵头单位是企业的,应是规模以上企业,建有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每年科技经费投入不少于100万元;牵头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须与2家以上企业联合共建且每年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成功案例3例以上。
3.拥有完善的科研基础设施和先进的科研装备,具有为创新研发活动提供资源支持和持续科研投入的实力。
4.有一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固定研究人员应不低于15人,市技术创新中心主任应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地位。
5.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工程技术、应用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研究,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处于行业引领地位,已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产生并应用,具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知识产权。
6.联合共建技术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与共建单位须签订共建协议,确定联合共建的方式、任务分工以及各自权利和义务等。
二、认定方式
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实行公开申报、竞争择优方式确定筹建单位,筹建期满验收后正式认定挂牌。
三、申报材料
《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建设申请书需写明技术领域。
四、报送方式及要求
5月23日16:00前将汇总后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连同《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科研处B217,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及pdf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联 系 人:韩立
联系电话:0537-3196050
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
科研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