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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1-02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中央、省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重大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水平,形成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更好服务科学决策、助推济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办公室近期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1月至202312月完成的(非涉密)调研报告及其他(非涉密)调研成果,篇幅5000字(不符合字数要求的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受国家部委和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委托以及列入《2023年全市政府系统调研课题》(济政办字〔20236号)的调研课题优先参评。专著、领导讲话、总结、文件、会议材料、软科学课题和理论研究文章等不列入评选范围。已申报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参与其他类似评选的成果,不再参评。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

本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侧重评价成果进入政府决策程度,成果的思想性、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以及成果文字综合水平(是否结构合理、文字简洁、行文流畅)。进入决策主要包括:依据该调研成果,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党委、政府制订了规范性文件;对该调研成果,党委、政府的各类会议提出了推进意见,或者党委、政府的领导同志作出了进一步推进的批示;依据该调研成果形成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对该调研成果,中央和省、市副厅级以上领导作了肯定性批示。

三、评选组织

实行初评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一)初评。抽调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报送的调研成果进行初评。

(二)专家评审。组织相关专家在初评基础上进行集中评选。

四、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包括《济宁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1)、《济宁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附件2)、参评调研报告、证明进入决策的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五、报送要求

(一)此次评选不接收涉密申报材料。

(二)市直部门、单位报送参评调研成果2篇以内,各县(市、区)报送8篇以内,按照调研成果质量进行排序,填写到汇总表内。

(三)课题申报表中“完成单位”与课题内容中题目下方“署名单位”要保持一致,均统一使用规范简称。

(四)在课题结尾处注明课题组成员。

请各单位于202411917时前将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B217,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jnxykyc@126.com,谢绝个人申报。

联系人:金超

电话:0537-3196050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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