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学术著作鉴定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一完成人为我校教师,且未经科研处鉴定过的学术著作均可申报鉴定;
2.凡提交著作鉴定的教师,填写《学术著作鉴定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学术著作鉴定承诺书》(附件2,一式一份),与本人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著作四份(其中三份做匿名处理)。
3.鉴定工作由科研处负责,采取第三方评审的方式。鉴定费用为0.5万元/本,由被鉴定人承担。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交至学校财务账户(备注:申请人+著作鉴定费),多退少补。
4.鉴定结果划分为:学术专著和非学术专著。不提交鉴定的著作一律不予认定为学术专著。
5.提交截止时间:请于2023年10月30日17时前,将转账凭证与纸质版鉴定材料报送至科研处B217,学术著作鉴定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金 超
联系方式:0537-3196050
邮 箱:jnxykyc@126.com
科研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