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研究成果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驱动、引领、示范作用,近期,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重点
1.黄河、大运河、齐长城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
2.山东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合理利用研究
3.文化数字化保护和利用研究
4.智慧旅游发展研究
(二)一般
文化、旅游、文物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应当符合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二)成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对文化和旅游发展具有积极推进作用;
(三)成果完成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包括已出版的专著、编著,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等;
1.专著、编著,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扫描件,著作原件及1500字内容摘要;
2.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非照片),同时需提交电子版本(word版本或从知网、万方等论文数据库下载的版本);
3.研究报告,需已完成鉴定结项,有鉴定结项证书复印件等。
4.发展规划、政策文件、建设方案、操作指南、标准研究文本、工作总结等不属于本次征集范围;
5.申报成果如有密级,必须按保密要求作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6.之前已经参与我厅组织的成果评选的项目不能申报。
三、评选数量
拟评选100项优秀研究成果,立项数量向重点类倾斜。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自即日起至2023年10月7日截止。
2.我校重点成果推荐数量不超过10项;一般成果推荐不超过6项。
3.集体成果应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厅机关正式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成员参与申请。
各单位请于10月7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成果(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各1份报送至科研处B217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
联系人:金超
联系电话:3196050
科研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