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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 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6-17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文化强国、科技强国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国家文旅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

  重点支持以下领域:文化资源数字化、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舞台技术、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服务、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智慧旅游、高技术游戏游艺设备、文化和旅游市场网络监测和主动执法等。

  本年度项目类型分为两类: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应与文化和旅游发展重要领域、重要举措契合度高,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体量规模大。每个项目10万元左右,鼓励推荐单位配套补贴经费,项目自有配套经费不低于20万元。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应科技含量较高,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场景、示范效果较好,体量规模适中。每个项目5万元左右,鼓励推荐单位配套补贴经费,项目自有配套经费不低于5万元。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84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三)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实施期应为1—3年。不支持已完成项目。项目原则上须有配套经费,申报单位负责落实。

(四)鼓励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实践,加盖单位公章。。

  三、我校申报安排

(一)我校申报限额为1项。

(二)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62617时。

(三)我校申报所需材料:

1、《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3、电子版以申报人+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电话:0537-3196050

联系人:金超;

联系邮箱:jnxykyc@126.com

 科研处

 202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