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下发《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逾期未结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有关课题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有关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课题管理,对课题研究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按照 2023 年度省教育教学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具体通知要求分类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超过期限未结项的课题则予以撤项处理。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 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教育教学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科研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