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科研工作年鉴资料征集、科研成果统计、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自查、2023年上半年学术交流计划报送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济宁学院2022年度科研工作年鉴》资料征集
年鉴应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2022年本单位科研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重要成就,并突出重点;要求数据准确,语句精炼,不使用模糊语句,符合写作规范。年鉴中的数据要与济宁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一致。
为了便于撰稿人的组稿,我们提供了科研工作年鉴模板(见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具体要求下载使用。请于3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B217室,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为:单位+2022科研年鉴。
联系人:韩立
二、科研成果统计
科研成果统计通过学校科研系统进行统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学校科研数据的上报将作为年度高校分类考核、高校创新平台建设、青创团队计划等绩效评价的唯一数据来源,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醒老师们取得成果后尽快录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确保数据填报准确、完整、无遗漏。未录入系统的成果将不能用于申请科研贡献奖和科研绩效等。
1.系统登录:科研处主页-科研系统(http://172.20.0.151/userAction!to_login.action);
无帐号的老师请科研秘书老师创建帐号。
2.请特别注意:
(1)各项数据(科研平台、团队、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论文、专利、软著、科研成果获奖、学术著作、学术会议、学术报告等)均由校内第一完成人录入,并按取得成果的顺序录入全部成员(包括学生和校外人员);
(2)关于论文,请优先认领系统网推的论文,未收到网推的论文可自行录入。
(3)专利的申请时间请填写专利授权时间。
请于2023年2月22日前完成成果填报和学院审核工作。
联系人:韩立、金超
三、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自查
为督促各项目组按研究计划开展工作,根据本年度科研工作的总体安排,开展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自查工作。
检查范围:2022年及之前的所有应结未结科研项目与2023年应结题科研项目。
检查方法:首先由项目组根据规定内容进行自查,各学院负责本单位承担的各类项目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并填写《济宁学院在研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2)。请于3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B218室,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为:单位+科研项目自查。
联系人:胡彦营(自然科学类)、金超(人文社科类)
四、报送2023年上半年学术交流计划
按照《济宁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修订)》(济院政字[2018]91号)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促进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使学术活动有序开展,现进行2023年上半年学术报告和主办(承办)学术会议计划报送工作。请有关单位填写《济宁学院学术报告计划表》(附件3)、《济宁学院举办(含主办、合办、承办等)学术会议计》(附件4),于3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B218室,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为:单位+2023上半年学术交流计划。
联系人:金超
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
科研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