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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济宁市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2-11-04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济社规办字﹝20221号)和《2022年度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的有关要求,市社科规划办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济宁市社科规划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成果要求

课题要有完整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课题研究成果在报送有关部门、领导或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2年度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及立项编号。

二、受理时间

截止到111411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需提交材料

1.《结项鉴定书》(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4份(其中1份匿名)。

2.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式2份(其中1份匿名)。鉴定成果要符合《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规范》(见附件2),并装订成册,不能为活页。

3.2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摘要1份,5000字以内的成果压缩版1份 。

4.成果转化情况证明材料(获奖课题,公开发表课题,被党政机关和各有关部门采纳吸收的课题)1份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研究成果如出版,提供样书1本。此项材料若没有可不提供。

5.申请免于鉴定的证明材料,1份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免于鉴定的成果须经评审专家认定。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送至科研处B218室,电子版请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所有材料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外面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等(见附件5),由科研处统一报送市社科规划办。

四、结项评审

市社科规划办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统一进行结项评审。结项合格发结项证书,如结项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或经市社科规划办批准延期结项仍未完成的,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在开展2022年度课题结项评审工作的同时,对2021年度延缓结题的项目同时进行结项。

五、其他事项

1.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需填写《济宁市社科规划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经申报单位核实后盖章,报送市社科规划办。所有课题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过一年。延期一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2.不按期结项的课题不能参加市社科规划项目评优工作。

3.济宁市社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

4.济宁市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征稿启事。(见附件4

5.联系人:金超 联系电话:0537-319605015054760309

附件:

附件1.结项鉴定书.doc

附件2.项目成果规范要求.doc

附件3.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doc

附件4.济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征稿启事及样板.doc

附件5.档案袋封皮.doc

附件6.2022年结项汇总表(推荐单位填报).doc

科研处

202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