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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审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1-12-06浏览次数: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大力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社会科学普及志愿服务行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省级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20年之前(含2020年度)正式命名的省级社科普及教育基地必须参加审核工作我校济宁学院图书馆和孔府家学研修基地需要参加审核

(二)审核时间

2021年12月。

(三)审核形式

审核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各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组织自查,济宁市社科联进行抽查。

(四)审核内容

1.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情况;

2.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社科普及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3.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整体工作部署情况;

4.设立专(兼)职联系人,并严格落实有关规定情况等。

(五)审核要求

1.各社科普及教育基地在规定时限内,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2.请填写《省级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审核表》(附件1),《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审核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12月10日前17时前统一送至科研处B218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3.逾期未报,或未按要求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审核资格,划入2021年审核不合格范围;

(六)动态管理

1.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由市社科联提出整改意见,社科普及教育基地负责落实,督促整改,整改期一年;

2.连续两年审核不合格或不参加审核的基地,由社科普及教育基地于2021年12月底前上报整改情况,逾期不报或符合摘牌制度规定之一者,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布;

3.出现摘牌情况的申报单位,五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社科普及教育基地。

联系人:金  超

 话:3196050

 箱:jnxykyc@126.com

科研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