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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1-10-12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兴鲁战略,助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成才,按照《山东省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有关任务安排,省科协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工程人选数量及资助金额

本次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计划全省选拔不超过20名人选进行资助培养,培养周期为 3 年,每年资助被托举人经费5万元。

二、托举工程人选条件

托举工程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2.年龄在32岁以下(按2021630日实足年龄计算)的全职在山东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女性或医学领域的人选年龄可放宽至35岁。

3.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4.与我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201911日后),合同签订期限一般应包含一个培养周期(20241231日前)。

5.应确定至少1名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专家作为培养导师,承担对被托举人选的指导、扶持责任。

6.未入选其他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项目,博士后相关资助计划除外。

三、托举工程人选推荐

推荐名额:各单位统一报送后,学校组织选拔,确定1名候选人推荐。其他具体事项。详见《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附件 1)。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1年10月19日前将《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 3 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附件2、附件3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

  

联系人:胡彦营    3196050



科学技术协会、科研处

2021年10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