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设为主页
通知公告
快速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0-12-18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软科学研究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全局性,发挥软科学研究工作在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撑作用,经研究,启动2020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在我市开展软科学研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市、县(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或支持软科学研究、决策研究的单位;

2.项目申报单位能积极创造软科学研究的条件和环境,保证软科学计划的顺利实施。

3.鼓励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组建项目组,联合申报,合作研究。

4.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我市市情,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近三年承担过省级以上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3.有在研或2次验收未通过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应用基础研究或正常参加2021年验收的项目除外)。项目申报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二、研究方向和支持方式

全部为自筹经费项目,具体研究方向见《2020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研究要立足我市实际,技术路线可行,形成一批科技报告、政策建议、调研报告,为科技决策服务。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1、申报主体。

项目负责人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进行推荐。不受理个人(自然人)的直接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递补。项目主管部门及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2、书面报送。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申请人下载填写《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盖章扫描PDF格式)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

注意:申报单位及依托单位盖系(院、部)公章,主管部门公章由科研处统一申请加盖。

2、材料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书及推荐汇总表于1222日前报送至科研处B217,同时将电子版材料(PDFWORD版)及《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

3、评审立项。申报材料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经公示后予以立项支持。

市科技局咨询电话:0537-3379993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胡彦营  3196050


 

科研处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