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时间
根据学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计划安排,请申请人于2019年3月5日前将申请书最终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进行形式审查。
鉴于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尽量避免系统关闭截止期间才上网填报。
请申请人在3月10日之前登录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并于3月12日之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无纸化申请项目一式一份)及相关附件报送科研处B217。
二、项目申请接收类型
1.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不需要向基金委提交纸质申请书,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但需向学校科技处报送1份纸质申请书备案。项目获批准后,还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基金委。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与科研处联系建立账号。
四、申请人事项
1.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请申请人予以关注。具体改革举措:
(1)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基于科学问题属性,分为以下四类:
A、“鼓励探索,突出原创”:是指科学问题源于科研人员的灵感和新思想,且具有鲜明的首创性特征,旨在通过自由探索产出从无到有的原创性成果。
B、“聚焦前沿,独辟蹊径”:是指科学问题源于世界科技前沿的热点、难点和新兴领域,且具有鲜明的引领性或开创性特征,旨在通过独辟蹊径取得开拓性成果,引领或拓展科学前沿。
C、“需求牵引,突破瓶颈”:是指科学问题源于国家重大需求和经济主战场,且具有鲜明的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特征,旨在通过解决技术瓶颈背后的核心科学问题,促使基础研究成果走向应用。
D、“共性导向,交叉融通”,是指科学问题源于多学科领域交叉的共性难题,具有鲜明的学科交叉特征,旨在通过交叉研究产出重大科学突破,促进分科知识融通发展为知识体系。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
科学部 |
一级申请代码 |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
数理科学部 |
A04 |
物理学I |
化学科学部 |
B01、B02、B03、B04、B05、B06、B07、 B08 |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
生命科学部 |
C07 |
细胞生物学 |
地球科学部 |
D05 |
大气科学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E01、E06 |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
信息科学部 |
F04、F05 |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
管理科学部 |
G03 |
经济科学 |
医学科学部 |
H16 |
肿瘤学 |
(2)申请人在填写重点项目或试点学科面上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详细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项目申请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基金委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2. 优化调整人才资助体系,自2019年起,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两年期资助项目;自2020年起,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有关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其他科技人才计划的统筹协调要求,将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另行通告。
3. 简化申请管理要求,杰青和群体项目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供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在站博士后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青年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由10篇减少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10篇以内。
4.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5.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6. 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或其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7.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无纸化申请项目一式一份)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 : https://isisn.nsfc.gov.cn/
科研处联系方式:胡彦营 3196050
科研处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