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广新局、省直文化单位、高校科研处、有关单位:
一、结项验收
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委托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受理结项验收、成果评价具体工作。本专项课题为第三方评价,对成果进行鉴定、验收所需800元经费由课题承担单位或课题负责人列支。
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第一负责人应及时向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提交《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进行结项验收。课题的研究工作需在1年之内完成,不能如期完成的,延期至2018年11月前提交课题结题材料。
二、结题要求
成果鉴定应附以下材料:
课题批准立项通知书;
研究工作报告;
研究成果及附件;
成果在决策部门采纳或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
重点课题要求发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篇,或者北京中经蓝山文化公司出版的英文论文集出版(ISSHP检索)1篇。
一般课题按照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要求结题。
三、汇款说明
专项课题立项通知书由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发放(邮寄或者自取)。注11月10号之前课题承担单位或课题负责人将结项鉴定费缴纳完毕,省青少年研究院将根据缴纳结项鉴定费的先后发放专项立项通知书。
收款单位: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收款账号:74050154800000810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市南支行
联 系 人:杨荣荣
联系电话:0531- 82076188 66669767
报送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637号460办公室
邮 编:250001
山东省艺术科学重课题评审办公室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