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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解读文章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6-10-17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化自信的理论研究,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干部政德教育教学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社科联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解读文章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在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全面把握科学内涵的基础上,形成一批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化自信研究的理论文章。文章要突出准确性、指导性和应用性,为推动干部政德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推荐办法

1、各县市区社科联(邹城市委宣传部),济宁高新区、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各高等院校社科联(科研处)负责本地、本学校;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市社科联负责各社科学术团体、研究机构的动员组织和推荐筛选。

2、每个县市区推荐2-3篇,济宁高新区、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推荐1篇;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曲阜师范大学、济宁医学院、济宁学院各推荐3-5篇;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济宁技师学院各推荐2篇;市哲学学会、市儒家文化与企业发展协会、市运河文化研究会各推荐2篇;市图书馆学会、市法学会、市金融学会、市周易学会、市统计学会各推荐1篇。

3、解读文章要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体现准确性和规范性,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概念清晰,逻辑严谨,行文流畅,文字简练,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文章题目可根据所写具体内容自行确定。

三、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解读文章征集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系列全会精神,营造全市打造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首善之区良好思想理论氛围、推动干部政德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把这项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认真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引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绝不给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3、规范体例格式。文章字数在6000字左右,引文和史料准确并注明出处。用A4(210×297mm)纸打印,每篇文章前附推荐表,左侧骑缝装订;上、下、左、右页边距各为2.5厘米;大标题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各级标题序号依次为:一、(一)、1、(1)等;作者名称放在大标题下面,单位及职务放在正文最后,均用三号楷体;注释和参考文献,用五号仿宋体,一律放在文尾。

征集活动截止后,市社科联将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对各单位推荐论文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解读》文章,并结集出版。

4、报送时间:请于11月21日前将论文及推荐表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B218。

                                  科研处

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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