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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济宁市科协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6-04-21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近期一系列重要工作部署,发挥好科协和学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科技工作者和自身发展能力,经研究,市科协开展重点学术活动。现将申报今年重点学术活动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各申报单位申报的学术活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以各县市区科协或者市级学会名义主办、举办、承办或参与的各种学术活动,以及具有学术性的决策咨询、科技建议、调查研究等活动。

二、项目选题

根据市委、市政府打造鲁西科学发展高地、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本辖区本专业实际,提出如下选题范围,供参考。

1、加快推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包括培育壮大信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速发展高端制造业等)。

2、全面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包括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产片安全监管体系、农业可持续发展体系及安全生态大水利体系等)。

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包括打造现代服务业聚集示范区、实施电商培育计划、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工业加速融合等)。

4、新型城镇化建设。(包括建设精致城市、都市区融合发展、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等)。

5、生态济宁建设。(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生态安全治理等)。

6、文化强市首善之区建设。(包括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做强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文化等)。

7、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包括抓好精准扶贫、提高教育质量、建设健康济宁、扶持就业创业、完善社保体系、强化社会治理创新等)。

可根据上述范围具体细化,也可紧密结合本行业实际需要和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另行选题。

三、支持方式

市科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公示后,纳入市级学会服务能力提升专项。年终,对完成好的优秀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以资助。

四、具体要求

1、申报者认真填写《市科协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市科协将根据工作需要,对于列入资助的项目,进行调度、督导、评估。

3、列入资助的项目,应当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没有特殊情况不按时完成或无故终止的,取消对其的资助。对于弄虚作假骗取经费资助的,在取消资助的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连续两年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材料报送

请申报者填写项目申报表,撰写实施方案(纸质2份和电子版),于4月29日前,报送至科研处B218。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科研处

201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