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济宁学院2015年科研工作年鉴》资料征集、2015年科研成果统计和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济宁学院2015年科研工作年鉴》资料
年鉴应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一年来本单位科研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重要成就,并突出重点;要求数据准确,语句精炼,不使用模糊语句,符合写作规范。年鉴中的数据要与科研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一致。
为了便于撰稿人的组稿,我们提供了科研工作年鉴模板,见附件。请下载使用,并按照具体要求供稿。
供稿要求:稿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截稿时间:2016年1月10日前(纸质版报送科研处B218房间,电子版可直接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二、2015年科研成果统计
2015年的科研成果统计以济宁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准,科研系统登录说明可在学校科研处主页查询。
注意:
1.当年的科研成果请及时录入,填写时务必认真、仔细,不能缺项、不能有误。
2.时间:2015年12月31日前,请个人将各类成果填报完毕。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1月5日前完成对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的信息的审核工作。
3.2016年1月10日起,科研管理系统将暂时关闭,以便对填报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及整理,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有关成果予以奖励。
4.截止到2016年1月10日没有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科研成果不作为2015年度科研奖励的依据。
三、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
根据《济宁学院科研奖励暂行办法》(济院政字【2014】27号)第十八条的规定,请各单位将《济宁学院科研奖励申请表》与符合奖励条件的论文、著作、成果奖励证书、科研立项通知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结项(鉴定)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于2016年1月10前报送至科研处B217房间。
科研处
201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