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和我省创新创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国科协八届十三次常委会精神,按照省科协八届三次常委会的部署,在全社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打造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引擎,省科协决定对山东省境内的凝聚创客能力强、服务创客水平高、具有良好运行机制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通过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择优评定首批“山东省创客之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主体为依托山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二、各申报单位须填写《“山东省创客之家”申报表》(见附件),一式四份和电子版一同提交至科研处。
三、省科协将组织专家,通过资料审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环节,择优确定首批10家左右“山东省创客之家”并授牌。
四、“山东省创客之家”将优先共享省科协创新创业“慕课”、巡讲、培训等课程资源,优先共享专家、导师资源,优先共享中国科技创新网(山东)平台资源,并优先参加创新联盟及创新创业大赛等。
五、材料报送的时间为7月21日(周二8:00—11:00),地点:科研处B216办公室 联系人:王江峰。
科研处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