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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理论研讨征文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5-06-11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引导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准确、深入、透彻地领会、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营造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良好氛围,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理论研讨征文活动,并于8月下旬召开理论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法治建设主题,突出前瞻性、指导性和应用性,认真总结我市在法治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全面推进法治济宁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有关要求

1、认真审核。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论文内容不能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各有关单位请于81前,将论文和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保证质量。论文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体现原创性,符合学术规范,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主题鲜明,层次清晰,论据充分,逻辑严谨,行文流畅,有较强的说服力。论文题目根据所写具体内容自行确定。

3、规范格式。征文应为未公开发表,字数在5000字左右,引文准确并注明出处。每篇论文前附推荐表,用A4210×297mm)纸打印,左侧骑缝装订;上、下、左、右页边距各为2.5厘米;大标题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各级标题序号依次为:一、(一)、1、(1)等;作者名称放在大标题下面,单位及职务放在正文最后,均用三号楷体;注释和参考文献,用五号仿宋体,一律放在文尾。

征文活动截止后,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评出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从中确定入选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理论研讨会论文,并在《济宁社会科学》择优刊发。

 

科研处

201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