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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济宁市2014年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4-05-05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近期一系列重要工作部署,发挥好科协和学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科技工作者和自身发展能力。济宁市科协设立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各申报单位申报的学术活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以各县市区科协或者市级学会名义主办、举办、承办或参与的各种学术活动,以及具有学术性的决策咨询、科技建议、调查研究等活动。

   二、项目选题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升年、显效年”的总体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本辖区本专业实际,提出如下选题范围,供参考。

    1、围绕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

    2、围绕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推动工业经济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包括实施“1351”百千亿工程,信息产业高端提升工程,提升改造工程机械、化工、煤炭、食品医药等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实施中小企业“百家成长千家培育工程”等)。

    3、围绕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构建区域特色创新体系(包括企业主体创新、推进现代农业、创新载体建设、科技体制改革、人才强市战略等)。

    4、围绕拓空间、提内涵,推进大济宁、新济宁建设(包括都市区融合发展、“五城同创”、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等)。

    5、围绕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创造和谐美丽济宁(包括实施治理大气污染的“蓝天”工程、南水北调的“碧水”行动、泗河综合开发、生态脆弱区恢复治理的“绿地”计划及节能降耗“双百”工程等)。

    6、围绕建设文化首善之区(包括文明城市创建、科学素质提升,弘扬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加快曲阜文化经济特区建设,发展壮大文化产业等)

    7、围绕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增进百姓福祉(包括办好更满意教育、提供更优质医疗服务、创新更有效社会治理、学会承接与转移职能等)。

    申报时可根据上述范围具体细化,也可紧密结合本行业实际需要和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另行选题。

    三、支持方式

    市科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公示后,纳入市级学会服务能力提升专项。年终,对完成好的优秀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以资助。

    四、具体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注意把重点学术活动项目与科技专家建议直通车活动和科技思想库建设有机结合,加强相关工作的集成和创新,突出科技和科协特色。各项目申报应结合选题,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认真填写《市科协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申报表》。

2、市科协将根据工作需要,对于列入资助的项目,进行调度、督导、评估。

    3、列入资助的项目,应当在2014度10月31日前完成。没有特殊情况不按时完成或无故终止的,取消对其的资助。对于弄虚作假骗取经费资助的,在取消资助的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连续两年取消其申报资格。

4、请于2014年5月13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二份)报送至科研处B211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霍雨慧

 

                   科研处

                    20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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