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由省政府设立、省文化厅具体承办的“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表彰项目”已经中央正式批准,根据省文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决定,进行首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工作。为做好省文化创新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文化创新奖是对文化实践过程的奖励,评选范围为公共文化服务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文化产业、文化市场、演艺创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科技、艺术教育、对外文化交流等九个专业领域中以科学理论、科学方法、科学技术实施创新,并在国内具有较强示范性和影响力的文化创新成果。
二、参加省文化创新奖评审的项目,请依据《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表》格式填写。
三、材料报送时间:申报表、相关附件一式六份。请于2013年5月1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B211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科研处邮箱。
附件:
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表.doc
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doc
科研处
2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