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项目申请人:
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指南》及相关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 “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 、 “预算编报须知”以及要申报的项目类型和所在学部的具体要求,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指南》见www.nsfc.gov.cn。相比较2016年《指南》,2017年主要变化如下:
1.2017年将根据国家财政预算和项目申请情况,在保持资助规模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强度提高到25万元/项(管理科学部20万元/项,额度均为直接经费)。
2.为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及管理工作程序,从2017年起,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时不再提交单位推荐意见,但需提交学术委员会或与家组推荐意见。
3.管理科学部新增G03经济科学,其他申请代码进行相应调整和优化。
4.化学科学部新增B08化学生物学。
5.数理科学部和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的部分学科调整了申请代码。
二、项目申请
(一)申请限项规定
1.上两年(本次指2015年和2016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等(其他类型项目见指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3. 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以及资助期超过一年的应急管理项目等。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项目数限为1项,参加项数不限;2017年结题的青年基金负责人可申请2017年度面上。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获取在线填写“用户名和密码”,流程如下:
1)已有用户名和密码的老师请直接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忘记请点击“找回用户名/密码?”进行找回或发求助邮件至科技处找回密码(邮箱:jnxykyc@126.com)。
2)没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1月30日前,将常用邮箱地址、姓名、院系、职称等相关信息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系统会将用户名和密码发送电子邮件到登记的邮箱里,请及时关注邮箱。
3.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并在“预算说明书”中逐条对预算表做详细说明。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正文模板中的提纲及括号内的相关内容严禁删除,没有相关填写内容的地方请写“无”。
5.合作单位公章是指对方的“法人单位” 红章且不能超过两个合作单位,请及早联系。(详见《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规定)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7.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基金项目,应当提供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8.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尤其是每页电子版和纸质版右下角的版本号必须一致)。
三、工作进度安排
2017年1月15日-2017年2月17日,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论证申请书,并联系同行专家和会评专家外审。
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8日 ,项目负责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最终的修改和定稿,并逐一对“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形式审查明细表”(见附件)进行审查、签字,务必每项都认真核实,尤其是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字一项。
2017年3月10日前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并将提交后生成的正式版申请书电子稿、相同编号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形式审查明细表(一式一份)送至科研处,电子稿发送至:jnxykyc@126.com,因涉及形式审查、预算表审核、盖章、邮寄等方面的事宜,请老师们务必于截止日(3月10日)前完成电子稿及纸质申请书的报送,以免耽误学校整体的报送进度。ISIS系统在线提交及生成PDF时,请老师们尽量避开高峰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无论作为申请人还是参与人,在ISIS系统中的信息应当完全一致。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五、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一)咨询电话。
1.材料接收组电话:010-62328591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3.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6760,010-62329112
4.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8623,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7015,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 62326910 62326911 | 化学科学部 | 62326902 62326906 |
生命科学部 | 62329190 | 地球科学部 | 62327157 |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62327929 |
管理科学部 | 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62328991 62328552 |
办公室 | 62327087 | 计划局 | 62326980 |
政策局 | 62326986 | 财务局 | 62327016 |
国际合作局 | 62327001 | 纪检监察审计局 | 62327092 |
机关服务中心 | 62326949 | | |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王江峰
联系电话:15163731859
科研处
20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