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1日上午,学校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布置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整改工作。副院长刘德胜、财务处处长刘广军、审计处处长胡国柱、科研处处长王旭英、各系(部)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科研秘书、科研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刘德胜主持。
会上,王旭英传达了省委巡视组关于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反馈意见和学校《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关于对济宁学院党委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中关于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整改要求,对整改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刘广军重申了科研经费报销有关规定,并对整改中自查自纠环节的有关安排进行了具体细致地说明;胡国柱进一步明确了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中的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希望通过本次整改,进一步提高认识,规范程序。
最后,刘德胜进一步强调,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详细传达会议精神,明确整改工作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把握好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要求进行,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科研处
2016-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