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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3-01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规定,为规范、有序做好鉴定结项工作,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于每年的3月、11月的20日之前,统一受理省重点课题的鉴定结项手续,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一、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承担者完成项目研究后,按要求填写《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同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按规定在系统中提交结项材料进行结项。本年度第一次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31日至31517:00,逾期不予处理。

上传系统时请将下列材料合并成一个电子文档:

1、课题申报书;

2、立项证书复印件;

3、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

4、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二、项目鉴定可采用专家会审、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鉴定专家不得少于3个单位。

三、发放证书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于每年的4月、12月,对提交的项目鉴定结项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于30日内发放签署意见的《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联系人:金超

联系电话:0537-3196050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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