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现将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结题范围:
本年度应结题及已延期的各类校级科研项目;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亦可提前申请结题。
2. 结题材料:
结题材料包括:
(1)结题报告书(三份)
(2)项目申请书(一份)
(3)中期汇报(一份)
(4)工作报告(一份)
(5)研究报告(一份)
(6)相关成果复印件(一份)
相关表格可在附件中下载,也可到科研处主页“下载服务”栏目中下载。请将一份完整的材料按照结题报告书、项目申请书、中期汇报、工作报告、研究报告、相关成果复印件的顺序双面打印(复印),装订成册。
3. 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按要求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结题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结题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认真检查本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的执行情况,督促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按时结项。
科研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