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文件规定,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 “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
1.本次我校申报不限制数量。
2.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请各单位务必统一将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和匿名活页以及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邮件主题为:全规办+申报单位名称)。
(2)纸质材料。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和匿名活页各报送3份。
3.报送时间。我校报送截止时间暂定2020年3月17日,请各单位务必在此之前将电子和纸质材料按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二、省级评审
1.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我省的申报名额组织省级评审,评审时间为3月23日-4月1日。
2.考虑疫情,将根据省级评审结果及时通知各单位联系人或课题主持人,请大家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号码并准确填写电子邮箱。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课题主持人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己承担。
2.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见附件4),其他类别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3.专项课题不再单独发通知,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2;使用的申请书也是“(其他类别)的申请书”,在第3页的填表注意事项的第5条课题类别中有相应说明。
4.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无论是否立项,均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5.申报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项目组成员年龄不限。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3。
联 系 人:金 超
联系电话:0537-3196050;15054760309
科研处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