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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校学科平台、科研团队2019年度考核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1-11浏览次数:

 

各学科平台、科研团队:

为督促、激励学校各学科平台、科研团队建设,进一步凝练方向、汇聚人才、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高学校学科建设水平和科研实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济宁学院学科平台建设计划的通知》(济院政字[2017]1号)、《济宁学院科研型示范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济院政字〔201834 号)、《济宁学院技术应用型示范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济院政字〔201879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学校学科平台、科研团队开展2019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理论物理计算实验室;

山东省“十三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研究中心;

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光电功能材料研究创新团队、理论物理创新团队;

济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济宁市智能电液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济宁市纳米材料与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济宁市重点实验室——济宁市生物质资源开发与高值化利用重点实验室;

济宁学院学科平台——智能制造研究院、安全工程技术中心、基础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中心、资源开发与高值化利用工程中心;

济宁学院科研型示范团队、技术应用型示范团队

二、考核形式

书面报告和专家现场考察、会议评审。

三、考核工作安排

1.自评阶段(2020110日——2020229日):各学科平台、科研团队召开自评会,根据设定的目标任务,对2019年度内的组织管理、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总结,并对2020年度工作进行规划和安排。填写济宁学院学科平台、科研团队年度考核表(附件1)、学科方向(建设项目)年度考核表(附件2)、撰写自评报告(附件3)。填报的科研成果一定与学科方向、研究方向一致,各项成果时间范围为201911日——20191231日。

2.学校考核阶段: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会,由专家组经过初评、听取现场汇报、实地考察,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四、相关要求

1.请提前两天将召开自评会的时间、地点、议程等报科研处。

2.现场汇报和考察时间初步定于3月中旬,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考核结果作为下一步资助的重要依据,请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真实反映年度绩效及运行状况。

4.年度考核表和自评报告(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请于202031日前报送科研处B21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nxykyc@126.com)。

5. 联系人:胡彦营 电话:3196050

 

科研处

2020110